关于评选2015年金光奖学金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5年我院贫困生的资助工作,帮助我院优秀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金光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具有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成绩优良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遭遇特殊情况急需帮助的在校生。
二、申请条件
(一)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可适当放宽),考查成绩达到“优”,学年综合评测达到“良好”以上。
(三)在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绩(如获得院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四)同等条件下,家庭贫困者及担任学生干部优先。
(五)同一学年已获得其他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再列为本奖学金受助对象。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上一学年科目考试成绩单一份,成绩单须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方可生效。如实填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接受社会资助奖学金推荐表》。
(二)经班委会民主评议通过。
(三)由二级学院书记牵头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及材料经所在二级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无异议后,于2015年12月15日将初审学生名单的打印稿及电子稿报送学生工作处。
(四)各二级学院需报送的材料:
1、《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接受社会资助奖学金推荐表》。
2、初审学生成绩单。
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度获金光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打印稿及电子稿。
4、二级学院评审报告。
四、名额分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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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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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及奖金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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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共25名
奖金2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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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共50名
奖金1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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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75名
奖金1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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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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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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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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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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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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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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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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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3
|
2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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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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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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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1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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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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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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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7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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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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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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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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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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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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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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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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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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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