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琼教助【2014】1号)要求,现将我院开展2012-2013学年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和标准
全院共4名,每人每学年3000元。
二、评选程序
1、初选
系部推选。名额分配:财务管理系2名,其他系部1名。个人综述材料(根据评选基本条件写)于3月5日前送学生工作处资助科谢磊老师处。
2、复选
学工办主任会议评议。3月6日下午4:15第二会议室评议,投票最终选出4名。
三、评选基本条件
1、目前在校的大二和大三学生;
2、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5、家庭经济困难;
6、少数民族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主要是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来自国家级贫困县且父母均为农村户口或父母有一方无劳动能力的;孤儿或来自低保家庭;月生活费在当地贫困线以下。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