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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感恩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02-25 11:49:04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各系(部):
为进一步强化国家奖助学金的助学性质,帮助学生树立感恩意识、责任意识和自立意识,学会识恩、知恩、感恩、报恩和施恩。经研究,决定在获得201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中开展以感恩于心,回报于行为主题的感恩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旨在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所获得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基本生活开支、用来购置学习资料和生活用品等;引导学生树立厉行节俭意识,发扬艰苦奋斗精神。通过感恩教育活动,使国家奖助学金真正起到物质上帮助学生、精神上培育学生,从而更好地达到资助育人的效果。
二、活动时间
2014年3月3日4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1、广泛宣传
开辟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奖项宣传专栏,粘贴获得者照片、班级信息、座右铭或个人简介等资料,展示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英姿,并号召全院学生向他们学习。系部负责学院图书馆文化长廊和经贸西路所属橱窗宣传制作。学院负责第一教学楼一楼宣传栏宣传制作,系部于3月11日前将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的相片、姓名、专业班级和座右铭的电子版发学生工作处谢磊老师处,邮箱xsczzk@163.com。
2、开展获奖、受助学生感言征集活动
各系部在获奖、受助学生中广泛宣传,要求每一位学生提交一篇以感恩为主题的心得体会,字数不少于500字,并于3月19日前上交各系部,由各系部按50%的比例选送学生工作处谢磊老师处(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学生工作处择优集中汇编,并在学院院报、宣传栏、学院网页、广播站等进行宣传。
3、开展获奖、受助学生实践活动
各系部结合我院三月文明月活动,组织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感恩学校,美化校园等志愿服务活动。
4、挖掘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先进典型事迹
为培养、树立系部学风建设先进典型,形成互助互学和比、学、赶、帮风气,各系部深入挖掘、提炼不少于两例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优秀代表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材料的内容及要求包括①个人简介:150字以内,包括姓名、性别、民族、系部、专业班级、个人座右铭、学习期间所获得重要奖项或重要荣誉。②事迹正文:1500字以上,以第一人称行文。要求:题目概括准确、精炼,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事迹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文笔流畅,生动描述个人学习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
各系部于3月19日前将最终评选出的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优秀代表的先进典型事迹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谢磊老师处(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学生工作处集中汇编,并在学院院报、宣传栏、学院网页、广播站等进行榜样事迹宣传。此外先进典型事迹材料将作为“国家奖助征文”比赛备份材料,届时推荐。
5、组织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先进典型事迹宣讲活动
各系部要举行主题班会、交流会,就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的先进典型事迹进行榜样宣传与学习。请国家奖助学金获得者做自身发言与体会,身边同学、老师对获奖同学进行评价与介绍、同学们有感而发的言论等多种形式宣传获奖同学的先进事迹。营造自强不息、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奋勇拼搏的校园氛围,推动学风建设有效开展。
四、相关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创新教育活动的形式,营造良好氛围,调动广大获奖、受助学生参与的积极性。
2、各系部结合自身优势和专业特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把感恩与榜样教育贯穿于整个主题教育活动,确保活动的实效性。
3、各系部务必根据通知要求,按计划逐一完成各项活动,并按时向学生工作处上报相关材料。
                            
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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