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我院骨干学风工作建设,进一步增强我院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意识,引领良好的学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本学期我院2013级学生晚修自习照常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晚修自习时间:从第二周至第十七周,晚上7:30至9:30。各系(部)根据学生实际教学情况,自行安排学生晚修教室及时间段,晚修集中学习每个班级每周不少于两次,为避免零散无序,最好连续安排。于3月3日前将《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晚修教室安排表》(“学工在线---下载中心” 下载)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学工处符绩彰科长处,电子版发送至hjmxsc@126.com。
二、晚修自习内容:在不影响其他班级学习的情况下,各班级可根据专业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晚修自习,但内容必须是积极向上、对学生有所启发和帮助。为便于管理,原则上要求在预先安排的教室进行,如特殊情况提前报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
三、晚修自习纪律:各系(部)要严格学生晚修自习考勤制度,要求学生遵守《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晚修自习管理办法》中的相关纪律规定,避免在晚修期间出现睡觉、喧哗、吃东西、玩手机等与学习无关的不良现象,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四、晚修自习管理:各系(部)要安排辅导员做好学生晚自习的巡查督导工作,原则上当天值班的辅导员(除要求必须在辅导员值班室坐班的老师外)要负责检查本系(部)当晚所有晚修班级的纪律情况,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与教育,严肃晚修纪律,必要时第二天向系(部)书记反馈。各系(部)也要安排校内导师进入班级对学生进行晚修辅导。学生工作处仍以“每天一查,每周一报”的形式进行检查,并对晚修自习期间的考勤纪律情况进行通报。
学生晚修自习制度的推行是我院落实学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各系(部)学生晚修自习情况将直接影响到有关集体和个人的评优、评奖,请各系(部)高度重视,予以落实。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