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第五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院校)的通知》(琼财教〔2017〕1386号)精神,决定开展我院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请二级学院根据《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2017版)规定,严格做好评审工作,并参照《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贫困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存档材料目录》(2017版)做好奖学金评审相关材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以备留查。
二、名额分配: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下达给我院的国家奖学金名额为6个,根据院长办公会决议,请二级学院按以下名额推荐学生,再由学院复审,优中选优,评审出6名学生报送海南省教育厅。
序号 |
二级学院 |
推荐名额 |
1 |
财务管理学院 |
2-3人 |
2 |
工商管理学院 |
2人 |
3 |
工程技术学院 |
2人 |
4 |
旅游管理学院 |
1人 |
5 |
国际教育学院 |
1人 |
6 |
人文艺术学院 |
1人 |
三、材料报送:请二级学院于10月12日17:00前报送以下材料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czzk@163.com。
1、《(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
2、《(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6-2017学年度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学生荣誉证书复印件、学生个人报告(报告含有150字个人简介,2000字的个人先进事迹,100字师长点评;附个人生活照一张)。
四、其他事项: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请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评审工作,提高材料报送质量,确保我院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
(2016-2017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2.
(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