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生资助宣传素材采集报送工作的通知》(琼教勤助〔2017〕21号)精神,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国家奖助学金的助学性质,帮助学生树立感恩意识、责任意识和自立意识,经研究,现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奖助学金获得者感恩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旨在丰富资助工作宣传素材,加强资助工作舆论引导,优化资助工作服务水平。同时,通过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奖助学金,教育学生树立诚信感恩、自信节俭精神,使奖助学金真正起到物质上帮助学生、精神上培育学生的资助育人效果。
二、活动内容
1、获奖学生专项宣传活动
学生工作处将开展奖学金获得者专项宣传活动,向广大师生展示优秀学生风采,号召全院学生向先进看齐,向榜样学习。
请二级学院根据附件模板收集本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及金光奖学金获得者的信息,加压缩包处理后,统一命名为“报送单位+奖学金获得者宣传素材”,于5月27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xsczzk@163.com。
2、优秀资助事迹征集活动
二级学院广泛动员,征集在学生资助工作实践中涌现的学生资助工作者典型或受助学生成长成才故事,形成不超过2000字的书面材料,要求语言表达规范、数据精准、文字精炼、主题鲜明。各二级学院于6月1日前至少报送2份事迹材料到学生工作处,联系邮箱xsczzk@163.com。学生工作处组织评选后,将报送海南省教育厅参加优秀资助事迹评选活动。
3、感恩教育活动
二级学院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专业特色,创新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获得者感恩教育活动,就奖助学金获得者的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宣传与学习,强化资助育人效果。二级学院收集活动素材,如摄影、征文、绘画、微电影等,整理后加压缩包,统一命名为“报送单位+感恩教育活动素材”,于6月4日前发送至邮箱xsczzk@163.com。
三、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营造良好氛围,调动广大获奖、受助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把感恩教育贯穿于资助育人全过程。
2、注重质量。二级学院结合自身优势和专业特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活动的实效性,提高报送素材质量。
3、保护隐私。二级学院应做好沟通工作,取得资助工作者及获奖受助学生的同意与支持,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附件: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奖获得者个人简介(模板)
2.金光奖学金获得者个人简介(模板)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