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同时为新学期学生评奖、评优等工作的做好充足准备,现将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我院2016级、2015级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含联合培养生)
二、测评时间:
2017年5月15日-7月7日
三、测评程序:
根据《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于“学工在线”—“规章制度”下载)的相关规定进行测评。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申报(5月15日至6月25日)
学生登录“数字校园门户”(学院网站首页右上角)—>“学生工作”—>“学工系统”—>“综合素质测评”。点击“综合素质测评申报”进行网上信息填写,填完点击“提交”
(二)辅导员审核(6月26日至6月30日)
辅导员点击“综合素质测评审核”进行网上审核。
(三)公示(7月3日至7月7日)
测评审核结束后,各二级学院根据系统自动排名,生成《年级专业学生综合素质排名表》,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全公布或半公布两种形式进行测评结果的公布。
四、有关要求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是各项评优、评奖的重要参考指标,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积极组织学生进行网上相关个人信息填报,并严格依照《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做好审核公示相关工作,以避免耽误后期的评优、评奖等工作开展。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