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规范和做好毕业生评优工作,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导向、强化行为规范,学校决定在2026届毕业生中开展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6届毕业生(具有毕业资格的学生)
二、评选依据
依据《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学生手册2025版)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生”为本学院2026届毕业学生总数的8%(不包含校外在籍不在校学生)。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
(一)学生个人申报(2026年4月21日至5月6日)。
由学生个人填写奖项申报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二级学院审核(2026年5月7日至5月14日)。
审核时需严格审查学生的成绩、违纪情况。对于审核合格的评优候选人,必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天。
(三)学院复审和公示(2026年5月15日至5月21日)。
学校评审小组对各二级学院审核无异的评选结果进行复审,并由学生工作部(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时印发相关表彰文件。
五、表彰和奖励
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由学校统一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结合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适当开展先进典型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
各二级学院要做好组织发动和具体落实,确保评选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标准程序
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和程序要求,规范审核与公示环节。
(三)注重工作实效
将评选工作与毕业教育、就业引导等相结合,提升评优工作的实际效果。
七、材料报送
(一)申报人个人材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表》及3个学年度的成绩单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学校网站—数字校园—网上服务平台—优秀毕业生申报”)。(注:完成申报流程后,由申报人所在学院将申报人个人材料按照申报表、成绩单以及佐证材料的顺序下载装订后一并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二)各二级学院汇总材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
本次申报工作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端口统一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流程查看附件1。以上材料于2026年5月15日前报送“一站式”学生服务中心学生工作部(处)思政与国防教育科206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李老师处。
附件:
1.网上服务平台学工信息化服务用户手册
2.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打印-操作手册-V1.1
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