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青年学生奋发向上,求实创新,学院决定在2025届毕业生中评选院级“优秀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5届毕业生(具有毕业资格的学生)
二、评选依据:
结合《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4版《学生手册》)的相关要求及条件,开展评优工作。
三、评选比例
二级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为本学院2025届毕业学生总数的8%。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
(一)学生个人申报(2025年4月24日至5月6日)。
由学生个人填写奖项申报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二级学院审核(2025年5月7日至5月14日)。
审核时需严格审查学生的成绩、违纪情况。对于审核合格的评优候选人,必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天。
(三)学院复审和公示(2025年5月15日至5月21日)。
学院评审小组对各二级学院审核无异的评选结果进行复审,并由学生工作部(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时印发相关表彰文件。
本次申报工作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端口统一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流程查看附件1。以上材料于2025年5月15日前报送 “一站式”学生服务中心学生工作部(处)思政与国防教育科206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hjmxsc@126.com。
附件:
1.网上服务平台学工信息化服务用户手册
2.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打印操作指南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