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武装部2010年11月8日晚的通知,现就今年我院2010年冬季征集女兵工作做以下补充通知。
一、征集对象和政策
1、我院2010级女生可按照2010年应届高中毕业生报名参军,入伍后学院为其保留学籍。
2、报名的女生必须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考并有高考成绩。
3、我院2010级女生必须回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武装部报名。
4、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海南省的女生可在学院人民武装部报名,也可直接到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武装部报名。
二、征集条件
1、基本条件:女性,至2010年年满18至22周岁,身高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2、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2008年8月22日公布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国征[2008]4号)和2009年补充规定执行。
3、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政策执行。
征集条件的相关文件在学院保卫处的网站公布。
三、征集程序和时间安排
1、报名方法:2010年冬季女兵征集首次实行网上报名,必须于2010年11月10日前登录2010年女兵征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报名,网址为(按照高中应届毕业生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准备6张1寸彩照(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并到当地人民武装部确认,具体情况可咨询学院人民武装部黄守官老师,咨询电话:0898-65910515。
2、体格检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民武装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入学前户籍在海南省的学生,报名后请于2010年11月11日早上8点在解放军第一八七中心医院进行体检。
请广大同学相互转告,按时报名应征。
特此通知。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民武装部
二○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