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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日期:
2010-10-26 15:02:29
点击:
属于:
征兵报名
根据海南省2010年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武装部关于做好二○一○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市美府[2010]20号)的精神,为做好我院2010年冬季征兵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政策
1、2010年11月10日前,在我院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1年毕业的2011届毕业班男性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
2、2011届毕业班学生批准入伍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参加实习合格后方可毕业(可以申请将参军入伍作为实习)。2011届毕业班学生批准入伍后,不能参加2010年的学费补偿申请,必须等到2011年才能补申请。
3、根据2010年的征兵政策,今年不再征集在校女大学生入伍。
4、2010届毕业班学生要在网上进行报名后,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给学院审核并经美兰区人民武装部批准后,带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民武装部报名。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的网址为:
http://zbbm.chsi.com.cn/
。
二、征集条件
1、基本条件:男生,18至23周岁,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2、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2008年8月22日公布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国征[2008]4号)和2009年补充规定执行。
3、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政策执行。
征集条件的相关文件在学院保卫处的网站公布。
三、征集程序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符合条件自愿报名的学生,请准备6张1寸彩照(在照片背面填写本人姓名),请于2010年11月1日前到学院人民武装部黄守官老师处报名登记,咨询电话:0898-65910515。
2、体格检查:2010年11月3日至9日到美兰区人民武装部指定的地点参加体检。
3、政治审查:2010年11月10日至25日进行政治审查。
4、体格复检:2010年11月26日至28日
5、走访定兵:11月29日至12月9日为走访定兵和送审阶段;
6、新兵起运:12月10日至月底为新兵起运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希望各系部做好宣传工作。
特此通知。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人民武装部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上一条: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冬季征兵补充通知
下一条:
关于2010年应届毕业生预征入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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