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颁发< 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的通知》(参动〔2010〕9号)文件精神和2011年海南省高校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现将从2011届毕业生中直招士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士官的对象、条件:
(一)征集对象
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届或往届均可),未婚,男性不超过24周岁,女性不超过23周岁。
(二)身体条件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卫生部《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参动[2008]109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治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四)专业条件
招收的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在2011年海南省直接招收士官的专业条件中,符合我院毕业生专业的有“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80402)”和“计算机网络技术(590102)”两个专业。
二、招收士官的程序
1、报名登记:2011年5月31日前到学院武装部黄守官老师处报名登记,咨询电话:0898-65910515。
2、体格检查:2011年6月2日至4日按照海口市美兰区征兵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上站体检。
3、政治审查:2011年6月5日至12日,由所在系对学生进行政审,送学院武装部,由学院武装部上报政审表。
4、专业审定:2011年6月5日至12日,由所在系对学生进行专业考核,具备毕业资格并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可以批准上报。
5、签订协议:2011年6月15日至30日,由美兰区武装部确定预招对象和签订协议。
6、批准入伍:2011年7月1日至25日,进行体格、政审复查,整理档案,确定入伍名单,办理入伍手续。
7、自行报到:从2011年开始,实行直招士官自行到部队报到的办法。2011年8月2日至10日, 由美兰区武装部组织直招士官自行到部队报到。
学院人民武装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