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贸职院学工字[2012]10号
为了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校风,激励广大学生学习和工作的热情,促进我院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的协调发展,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决定在全院学生中开展2011-2012学年度“学院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标兵”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评选名额、条件
具体参照《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见《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最新版)。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评选工作程序:采取由下至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首先由班委会、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件在班内进行初评,初评结果送交所在系(部)审核、公示后,以系(部)为单位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并由学生工作处公示,学院领导审批后,给予表彰。
(三)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认真填写相关申报表,表格中的事迹材料应真实、准确,具代表性和典型性。若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其他要求
(一)各系(部)务必于9月10日前将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及申报材料送交学生工作处。
(二)2011-2012学年度的成绩单需从正方教务系统打印并加盖系(部)或教务处公章。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评选 年度 通知
抄 送:院领导 教务处 宣传统战部 团委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