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班级:
为做好2012年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根据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要求,我资助管理中心将于2013年3月15日将2012年在校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申请材料整理报送至上级部门审批。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于2013年3月12日前将所需材料(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复印件一份)以快递形式邮寄至:海口市桂林洋大学城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周立斌,邮编:571127。逾期不再办理。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