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晚修自习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我院2016级学生本学期晚修自习照常进行,请遵照规定,认真执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晚修自习时间:从第二周至第十七周,晚上7:30至9:30。各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教学情况,自行安排学生晚修教室及时间段,晚修集中学习每个班级每周不少于2次,为避免零散无序,最好连续安排。并于3月2日前将《我校学生晚修教室安排表》(“学工在线---下载中心” 下载)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学工处学生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hjmxsc@126.com。
二、晚修自习内容:各班级制定晚修自习计划,在不影响其他班级学习的情况下,各班级可根据专业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晚修自习,但内容必须是积极向上、对学生有所启发和帮助。为便于管理,原则上要求在预先安排的教室进行,如特殊情况提前报备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
三、晚修自习纪律: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办法》中有关学生晚休自习的纪律要求,对学生晚修期间的考勤、纪律、学习状态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监督、引导,充分落实学院晚修自习宗旨,发挥晚修自习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对学院学风建设的功效。
四、晚修自习管理:各二级学院对学生晚修自习进行自检、自查,原则上晚修自习期间要有当班老师(辅导员或校内导师)负责检查本学院当晚所有晚修班级的纪律情况,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与教育,必要时第二天向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反馈。校内导师要进入班级对学生进行学习辅导。同时,每周一上午10点前将上一周的《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晚修情况自查报告表》(“学工在线-下载中心”下载)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hjmxsc@126.com。学生工作处将对各学院晚修自习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和自检结果汇总后进行全院通报。
学生晚修自习制度的推行是我校落实学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各学院学生晚修自习情况将直接影响到有关集体和个人的评优、评奖,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予以落实。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