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缓解物价上涨给在校生带来的影响,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给予我院学生发放物价补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金额为每人150元。
二、发放对象为我院在籍注册学生。其中:
(一)我院与海南师范大学联合办学本科班学生,由我院发放物价补贴。
(二)我院与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联合办学本科生学生,将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发放物价补贴。
三、请二级学院认真核对学生名单,填写附件表格,避免发生漏报、多报等现象。
四、纸质版材料请于10月12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科,电子版请发送至xsczzk@163.com。
附件:1.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秋季学期物价补贴发放汇总表.xls
2.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秋季学期物价补贴发放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