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班级: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琼财教[2011]2857号文件的通知,为缓解近期物价上涨给在校生带来的影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给予2012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每人500元的专项补助,现将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须认真登记2012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银行卡信息,以确保发放工作能顺利进行。
二、各系(部)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学生能够树立正确价值观、人生观,积极地 看待国家对在校贫困大学生的关爱。
三、各系(部)须严格按照附件的要求,填写学生信息,并加盖部门公章,于2012年11月19日将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学生工作处。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 2012年国家助学金获得者专项补助信息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