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班级:
为做好2012年我院贫困生的资助工作,帮助我院优秀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金光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具有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成绩优良的三年制及五年制后两年的学生。
(二)遭遇特殊情况急需帮助的在校生。
二、申请条件
(一)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校纪校规,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二)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考查成绩达到“优”,学年综合评测达到“优”。
(三)在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绩(如获得院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四)同等条件下,担任学生干部及家庭贫困者优先。
(五)同一学年已获得其他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列为本奖学金受助对象。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上一学年科目考试成绩单一份,成绩单由学院教务处出具,并加盖教务处公章方可生效。如实填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接受社会资助奖学金推荐表》。
(二)经班委会民主评议通过。
(三)由系(部)书记牵头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及材料经所在系(部)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无异议后,于2012年11月28日将初审学生名单的打印稿及电子稿报送学生工作处。
(四)各系(部)需报送的材料:
1、《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接受社会资助奖学金推荐表》。
2、初审学生成绩单,加盖系(部)及教务处公章。
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度获金光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打印稿及电子稿。
4、系(部)评审报告。
五、名额分配(见附件1)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1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金光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
附2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接受社会资助奖学金推荐表.doc
附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度获金光奖学金学生名单备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