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缓解近期物价上涨给在校生带来的影响,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给予我院在校生发放物价补贴及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具体发放要求如下:
一、物价补贴:
1、发放金额为每人160元。
2、发放对象为全院三个年级在籍注册的学生。
二、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
1、发放金额为每人500元。
2、名额全院共计1720个,具体名额分配如下:财务管理系561名;工商管理系278名;旅游管理系202名;国际贸易系180名;机电工程系152名;信息技术系145名;应用外语系97名;艺术设计系70名;公共教学部35名。
3、发放对象为各系部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特困生优先考虑。
三、报送要求:
各系(部)须认真统计本系在校生(含实习生)的学生人数,并逐一登记学生银行卡号以确保发放工作能顺利进行,以年级为单位填写发放表,并加盖部门公章,于2013年11月15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到xsczzk@163.com,纸质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