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鼓励广大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进一步推进我院校风学风建设,学院决定在2014届毕业生中评选院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14届全日制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院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的评选比例分别为我院2014届毕业学生总数的10%和8%。各系(部)评选人数具体见《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4届“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名额分配表》(附件)
三、评选条件
“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的评选必须符合全部基本条件,同时参照具体条件进行综合评审。(详见《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办法》)
四、评选程序
采取由下至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由学生个人根据评优条件提出评优申请,班委会、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件及学生个人申报材料在班内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公示无异后,送交所在系(部)审核、公示,最后由系(部)统一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并经学院领导审批,公布最终评选结果。(详见《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办法》)
五、表彰和奖励
被评为“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的学生,学院进行全院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选要求
(一)各系(部)要广泛宣传评优工作,以评优工作为契机,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推进学院学风建设。
(二)各系(部)要坚持评选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严格的开展评优工作。评选工作要做到民主推荐与集中审核相结合;评选结果必须经班级、系(部)两级公示(至少3天)无异后方能报送学生工作处审核。
(三)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认真填写相关申报表,表格中的事迹材料应真实、准确,具代表性和典型性。若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批评。
七、材料报送
(一)需报送的材料
1.申报人个人材料:申报表(《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表》或《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表》)(“学工在线—下载中心”下载)、3个学年度的成绩单(加盖系部公章)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2.系(部)汇总材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申报汇总表》(“学工在线—下载中心”下载)
(二)报送要求
申报人个人材料按照申报表、成绩单以及佐证材料的顺序以个人为单位装订整齐,再由系(部)随同汇总表纸质版(加盖系部公章)统一于5月26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jmxsc@126.com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