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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4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4-03-31 11:25:56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各系(部):
2014年“清明节”即将来临。为了使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愉快的假期,请各系(部)要严格按照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以班级为单位,要求学生假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提高安全、法制意识和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切实注意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同时,对学生情感问题和心理问题进行排查和引导。
二、放假期间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不得在学生宿室内使用电炉、燃气炉、酒精炉、煤油炉及电加热器等违章物品,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贵重物品要妥善存放,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做到不留异性、不晚归、不酗酒、不赌博、不参加不文明的活动。
三、要密切掌握外出求职、学习及租房住宿同学的情况,提醒学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寻求妥善解决办法。
四、禁止任何集体或个人组织各种形式的学生集体外出旅游或从事其它未经批准的活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禁止学生到未设安全识别的水域游泳或危险水域嬉水。
五、要认真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学生外出乘坐安全车辆的教育,尤其是对部分已经考取汽车驾驶证的学生,要教育他们不要私自租车驾驶外出。
六、放假期间各系(部)要做好辅导员值班工作,全体学生工作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学院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院的稳定。
七、假期结束时,以班级为单位要清查学生返校情况,并将《学生返校情况检查汇报表》(学工在线下载专区)于4月8日上午10点前报学生工作处。对无故逾期返校或者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未返校学生,要依据校纪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学工处。
附件: 学生工作处值班安排表
序号
姓名
值班日期
联系电话
备注
1
符绩彰
4月5日
18689839636
 
2
 
4月6日
15808982966
 
3
张继唐
4月7日
15595918108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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