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筛选档案
1、 合格档案:取得毕业资格且必备材料齐全的档案。
2、 不合格档案:未取得毕业资格(以教务处报送毕业生数据为准)或必备材料不齐全的档案。不合格档案一律不予封档。
二、 材料的收集、审核、整理、归档
1、 必备材料收集:中学档案、高等学校学生体格检查表、团员档案、正式党员档案、奖罚材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学生学籍卡、学业成绩表、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副联)。
2、 审核: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中“学校组织意见”栏目由各二级学院审核并鉴定,“学校组织意见”填写完毕后统一到党政办加盖学院公章;2)学生学籍卡由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提供,“毕业论文(设计)”栏由指导教师填写并签名,毕业审查意见由教务处填写,需盖教务处印章、学院印章、院长印章;3)学业成绩表需盖教务处印章、二级学院印章、学院印章及审核人签名;4)报到证的报到单位须经学生认真核实,确认无误。若报到证改派或改错,请于6月28日前及时联系学生工作处做好登记工作,以免错发档案,逾期自理。
3、 整理、归档:材料审核通过后,整理应根据档案袋材料目录顺序排放,将所有材料归档,以备封档及盖章。
三、 封档要求
1、 档案要求必备的材料请及时敦促学生补全方可封档,否则学生需提交纸质版的说明,放入档案中才能封档。说明内容包括:本人因**(原因)造成如下**(材料) 缺失,请给予封档,自愿承担一切后果,本人签名”。封档后一概不受理档案补全工作;
2、 领取结业证或未能及时毕业的学生档案不给予封档(依据教务处报送毕业生数据为准);
3、 档案袋“材料目录”栏根据材料内容如实填写;
4、 档案袋正面左侧帖贴《学生基本信息条》;
5、 成立检查小组,确保每份档案材料的准确性;
6、 封条距档案袋上下封口边沿1-2CM距离,便于加盖公章时戳印对封条和档案袋的连接性,以确保档案密封性;
7、 合格档案在封档前请致电学工处综合管理科前往抽查。
四、 封档及提交
1、 6月28日前封档,封档公章的使用时间按各二级学院封档进程安排。涉及到特殊情况的学籍档案,可延期封档;
2、 6月30日前提交档案,档案以班级为单位,以各二级学院2013级报到地址表排序,整编。
3、 专升本(不包括函授本科)、海口、文昌、琼海、定安籍毕业生档案以全年级为单位整编。并附上完整版《班级学生档案入库登记表》。
4、 不合格档案以全年级为单位整编,并附上《不合格档案登记表》。
五、 其它
1、 告知档案须寄存学校的学生在6月28日前到学生工作处签订寄存协议。
2、 做好档案作用的宣传,并通知毕业生于当年的9月份前往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报到地址报到,了解档案的转递状况(快递单查询有限期为一年),如查询不到,请进入我院“学工在线”网页,登录“档案管理”,找到个人档案邮寄的快递单号进行查询。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