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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平安高校杯”微电影大赛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6-05-25 16:10:09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为了深入推动平安校园建设,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到其中,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现决定举办平安高校杯大学生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平安相伴、快乐相随
二、活动时间
20165月23日-9月10日。
三、活动内容
参赛作品以校园“治安”、“消防”、“交通安全”为主要内容,选材内容包括“预防网络诈骗”、“严禁组织非法同乡会”、“严禁校园暴力”、“严禁校园贷款”、“妥善处理情感问题”等常见的校园安全问题,通过手机、DV、摄像头等拍摄用微电影的手段宣传校园平安知识,传播守信正能量。
 
四、作品选送
每个学院至少送报1件作品。
五、奖项及奖金设置
(一)校级奖励
1、奖项
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鼓励奖3名。
2、奖金
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600元,鼓励奖200元。
(二)以上获奖作品如被评为桂林洋高校区优秀作品,除了获得主办方的现金奖励外,学校再给予相应奖项的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优秀奖500元。
六、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各学院要切实加强本次大赛的宣传工作;做好组织动员工作,鼓励学生积极参与,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2作品提交。各学院初审学生参赛个人或团队的作品,并于2016910日前将初审通过的作品报送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科。
3、作品评选。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七、其他事项
1参赛作品应围绕平安相伴、快乐相随的主题,展现当代青年大学生文明守法的青春风采,要求内容新颖,思想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律要求,体裁限定为故事片。
2参赛作品片长不超过8分钟,格式为MP4、MPEG/MPEG2AVI、MOV格式,技术指标须画面清晰,声音清楚。要有完整的片头片尾,片头字幕必须有参赛作品名称,片尾字幕必须有演职人员表。
3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如有剽窃、抄袭或违法、违规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校方对侵权行为不承担任何法律(以及连带)责任;未经及时发现,此后产生的法律后果、责任,仍由参赛者承担,学校保留取消其活动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作品所有权属于参赛者本人,校方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
 
                     2016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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