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教党〔2013〕9号),按照《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的要求,全面加强我院学工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现将举办我校第三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按照高校辅导员的基本要求和职业能力标准,紧密围绕学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通过培训使辅导员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掌握学生工作的规律和方法,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水平学工队伍。
二、培训对象
学生处、团委全体人员,各学院书记、副书记、全体辅导员(包括就业干事)等。
三、培训时间
2015年12月10日—2016年5月10日。
四、培训任务及具体要求
培训任务包括以下四个环节:课程学习、互动交流、成果撰写、结业考试。
(一)课程学习及学时
必修课:参训学员在专题培训期间须完成40学时(45分钟/学时)课程的学习任务。必修课将根据相关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统一打入必修课表供学员学习。
(注:学员学习必修课操作流程详见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首页“平台操作手册”栏目,地址:http://www.enaea.edu.cn/help/v1/index.htm)
(二)互动交流
为进一步加强培训效果,在参训期间,学员须参与网上互动交流。具体包括:
1.班级研讨
参训学员在班级管理员的组织下,在“我的课堂”——“班级研讨”参与班级集中研讨,以“提升辅导员的职业能力” 为研讨主题,要求参训学员个人发帖数不少于2条。
2.论坛交流
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已在论坛开通《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专题网络培训》专题版块栏目,供参训学员与全国范围内的教育同行进行交流互动,共同提高,分享学习成果。
(三)成果撰写
培训期间,参训学员要结合培训目标、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作为本次培训的培训成果。
撰写要求:主题鲜明、语言通顺、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字数要求3000字左右。
(四)结业考试
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在结束40学时的课程学习后,在“我的课堂”——“在线考试”参加结业考试,通过考试后获得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颁发的“学时证明”。
(五)考核认证
1.考核环节与考核权重设置
必修课40学时,占考核权重100 %;
班级主题研讨发言数2条;
撰写学习心得数1篇;
结业考试数1次;
2.认证形式
参加本次专题网络培训班的学员,在完成所有必修课40总学时,并通过在线考试,所学学时可计入干部培训档案。
五、学习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员学习完成培训课程及学时数,每名学员按《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专题网络培训班教学计划》的要求,主动上网学习课程。
2.高质量完成规定作业。每个模块的专题均有相应的规定作业,学员必须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3.对完成培训课程学时数和规定作业的学员,培训结束后,可在线打印“学时证明”。对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不予以证明,其本人的培训费用自行承担(280元/人)。
4.《第三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专题网络培训班教学计划》及《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培训平台操作手册》在“学院内院”->“学生工作”栏目中相关通知里下载。
5.请保管好个人的账号及密码
附件1: 第三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专题网络培训班教学计划
附件2: 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培训平台操作手册
学生工作处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