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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五期至第十期“初级卫生救护员”培训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5-10-12 16:52:57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提高公民素质的要求,同时确保校园安全,提高我校学生的急救能力,防患于未然,经研究决定在我校举行第五期至第十期“初级卫生救护员”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与人员安排

序号

时间

参训人员名额分配

 

第五期

10月17、1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6:30

旅游管理学院:辅导员+学生=110人

人文艺术学院:辅导员+学生=90人

【负责人】刘萍男(13036011133)

王海云(15338966111)

 

第六期

10月24、2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6:30

国际教育学院:辅导员+学生=50人

工商管理学院:辅导员+学生=150人

【负责人】郑艳(18789901837)

麦锐(13617513017)

 

第七期

10月31、11月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6:30

工商管理学院:辅导员+学生=200人

【负责人】麦锐(13617513017)

第八期

11月7、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6:30

工程技术学院:辅导员+学生=200人

【负责人】陈亚芳(13687593010)

第九期

11月14、15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6:30

财务管理学院:辅导员+学生=200人

【负责人】冯标山(13687570585)

第十期

11月21、2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2:30—6:30

财务管理学院:辅导员+学生=200人

【负责人】冯标山(13687570585)

二、培训地点

团校(多媒体1-111室)

三、授课教师

省红十字会救护专家团

四、培训要求

1、已参加过我校“初级卫生救护员”培训的学员,不再参与培训。

2、参训学生必须按指定时间全程参与培训,不得中途请假或退出。完成所有规定要求可获得“初级卫生护理员”证书。

3、参训学生自愿为主,以辅导员助理、各级团学干部(包括宿舍舍长)优先。

4、热衷学生工作,对卫生救护工作感兴趣,身体素质好更佳。

5、在“学工在线”下载“初级卫生救护员培训名单表”填写,电子版发学生工作处邮箱hjmxsc@126.com,纸质版盖章后于培训当周的周四下午4点交至张继唐处。

6、各二级学院对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通知到位,准时到场,严肃培训纪律。

7、各二级学院务必派一名辅导员跟训,全程协助负责点名及协助培训师做好相关工作。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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