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地引导学生学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同时根据我校新学期学生评奖、评优、评先等工作的需要,现将组织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含联合培养生)
二、测评办法:根据《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 (于“学工在线”“规章制度”下载),依托网络考核平台“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导师考核系统”(http://xnds.xsc.hceb.edu.cn/login.aspx)进行考核。
三、测评程序
(一)个人申报(9月5日至9月15日)
学生登录“数字校园门户”(学院网站首页右上角)>“学生工作”>“学工系统”>“综合素质测评”。点击“综合素质测评申报”进行网上信息填写,填完点击“提交”
(二)辅导员审核(9月5日至9月17日)
辅导员点击“综合素质测评审核”进行网上审核。
(三)公示(9月17日至9月20日)
测评审核结束后,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全公布或半公布两种形式,生成《年级专业学生综合素质排名表》。
四、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重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2016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