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做好2017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及时将助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分两次发放。2016年秋季学期“一般困难”和“特殊困难”每生均已发放1500元,本次发放金额为“一般困难”每生1000元,“特殊困难”每生2000元。
2、请通知学生及时登录“学工系统”,核对个人银行卡号信息。
3、请二级学院按要求填写《发放表》(见附件),于2017年3月27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sczzk@163.com。
4、二级学院应加强学生感恩、诚信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
附件: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表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