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现决定开展我院2016-2017学年度“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请二级学院根据《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2017版)做好评审工作,并根据《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二级学院贫困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存档材料目录》(2017版)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以备留查。
二、名额分配:根据“学院奖学金”评选比例,各二级学院奖励名额如下。
二级学院 |
参评总人数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财务管理学院 |
2127 |
64 |
106 |
149 |
工商管理学院 |
1572 |
47 |
79 |
110 |
工程技术学院 |
909 |
27 |
45 |
64 |
旅游管理学院 |
534 |
16 |
27 |
37 |
国际教育学院 |
312 |
9 |
16 |
22 |
人文艺术学院 |
463 |
14 |
23 |
32 |
合计 |
5917 |
177 |
296 |
414 |
三、材料报送:请二级学院于10月19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的“学院奖学金”发放表(见附件)送至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科,电子版发至邮箱xsczzk@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请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在学生工作管理系统中完成申报、审核工作,同时以附件形式上传2016-2017学年度成绩单图片,并严格审核申报学生资格;若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按《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学年度“学院奖学金”发放表.xls
学生工作处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