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优秀大学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加强校风、学风建设,我院现将组织开展2017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请各单位结合《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办法》(2016版《学生手册》)的相关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二、评选程序
(一)学生个人申报。学生个人依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登陆“数字校园门户”(学校网站首页右上角)à “学生工作”à “学工系统” à “评奖评优”,进入“优秀毕业生评选”,点击“优秀毕业生申报”,或进入“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点击“优秀毕业生干部申报”,且把相关附件直接上传到系统。
(二)二级学院审核。首先,辅导员根据评选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接着,分管学生工作书记进行网上复审。复审合格的评优候选人,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有异议,进行整改,并重新审核。
(三)校级终审。校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科对各二级学院评选结果进行网上终审,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四)公示。校级审批通过的“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由学生工作处公示3天,无异议,下文通知。
(五)校级优秀毕业生干部评优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按以上程序开展评优工作。
三、评选时间
(一)学生申报时间:2017年5月5日至5月15日
(二)校团委、二级学院审核时间:2017年5月16日至5月25日
(三)学校审批时间:2017年5月26日至5月31日
四、相关材料报送
各单位在评选、审核、公示结束后,从学工系统分别导出“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名单汇总表,由相关负责人签名、盖章后于2017年5月25日前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
五、评选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位 |
班级数量 |
“优秀业生”名额 |
“优秀毕生干部”名额 |
1 |
校团委 |
|
10 |
10 |
2 |
财务管理学院 |
21 |
63 |
42 |
3 |
工商管理学院 |
18 |
54 |
36 |
4 |
工程技术学院 |
11 |
33 |
22 |
5 |
旅游管理学院 |
7 |
21 |
14 |
6 |
国际教育学院 |
4 |
12 |
8 |
7 |
人文艺术学院 |
8 |
24 |
16 |
合计 |
69 |
217 |
148 |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