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主页
·数字校园门户
·旧版回顾
网站首页
机构设置
规章制度
学工系统
办事流程
心理测试
人民武装部
征兵报名
政策法规
国防教育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查看详情
关于开展我院2017-2018学年度学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日期:
2018-09-09 09:25:56
点击:
属于:
通知公告
校团委、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发挥优秀学生模范带头作用。根据学校工作的安排,现将开展2017-2018学年度学生评优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18年9月6日-9月22日
二、开展办法:
具体评选奖项和程序请参照《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年度评优办法》(修订)(《学生手册》2018版)。
三、开展程序
:
(一)个人申报(9月7日至9月12日)
学生登录“数字校园门户”(学院网站首页右上角)—>“学生工作”—>“学工系统”—>“评奖评优”,进行网上奖项申报信息填写,填完点击“提交”。
(二)年级专业(班级)、二级学院审核(9月13日至9月18日)
年级专业(班级)依照评选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年级专业(班级)公示3天,公示无异,进行网上初审填写与提交;二级学院在年级专业(班级)审核无异的基础上,进行复审,审核合格的评优候选人,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进行网上复审填写与提交。
(三)学院复审(9月19日至9月21日)
学院评审小组对各二级学院评选结果进行网上复审,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印发相关表彰名单。
院级学生干部评优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按以上程序开展评优工作。
四、
开展要求
: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依照相关制度,认真组织落实评优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评优事项。对评选过程中切实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请及时向学生工作处反映,以确保评选工作顺利推进。
2018年9月6日
上一条:
关于做好2018级学生晚修自习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工作的通知
友情链接
腾讯新闻
中国新闻网
搜狗
新浪
CMS系统
百度
+
腾讯新闻
中国新闻网
搜狗
新浪
CMS系统
百度
好搜
搜狐
Copyright © 2011-2016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琼ICP备10200870号-1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高校区 邮编:57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