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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日期:2018-04-03 15:59:15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各二级学院:
   “清明节”将之,为切实保障放假期间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多措并举开展安全宣传和教育,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紧抓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一)广泛宣传,人人知晓。各二级学院要通过网络平台、主题班会等有效途径,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将安全教育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学生安全问题涉及到诸多方面,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平时工作实际,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引导工作,同时,也要对学生中容易出现的安全问题,以及安全问题高发群体,进行重点关注和教育,引导学生做到:
    1.加强人身财产安全保护。遵守校纪校规,不酗酒滋事,不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不留宿外来人员;不以任何集体及个人名誉组织各种形式的集体外出旅游或从事其他未经批准的活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外出锁好门窗、关好水电。同时,关注实时天气条件,避免暴雨、雷电天气外出。
    2.遵循学校消防安全规定。爱护校内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杜绝在宿舍内出现私拉乱接电源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点蜡烛照明等违章用电行为。
    3.注重交通安全。外出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等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船等交通工具,不违规驾驶各类机动车,不随意租赁车辆出行。
    4.重视饮食卫生。不过度食用生冷食物,不到卫生安全不达标的饮食摊点购买食物,不购买接近或已超过保质期、保鲜期的食物。同时,加强体质锻炼,提高身体免疫力和自我防病意识,以防止疾病的发生。
    5.提高防溺水意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同伴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6.规避网贷风险。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保持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不参与任何形式的网络借贷,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7.提防网络陷阱。不向陌生人提供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银行卡、个人密码、个人影像采集等,在收到可疑信息或是接到可疑电话后,不要亲信对方,拿不定主意时,请及时与老师、家长商量。放假期间合理作息,适当上网。
    二、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校园安全预警机制。
   (一)明确掌握学生去向。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学生假期去向摸查工作,准确掌握学生假期去向,做好离校学生相关信息的登记。如有异常状况,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并报告上级部门。
   (二)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放假期间,值班辅导员务必按照《辅导员值班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学院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院的稳定。
   (三)及时督促学生返校。假期结束时,要及时清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返校情况,并于2018年4月8日上午10:3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检查汇报表》(学工在线——下载中心)报学生工作处。对无故逾期返校或者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未返校学生,要及时联系学生家长,掌握学生实时情况,并督促学生尽快返校,若存在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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