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缓解物价上涨给在校生带来的影响,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给予我院学生发放2019年秋季学期副食品补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
每生150元。
二、发放对象
(一)我院在籍在校学生;
(二)我院联合办学本科班(4+0)学生。
三、发放要求
(一)请二级学院务必认真核对学生名单,避免发生误报、漏报、多报等现象。
(二)与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联合办学本科班学生请单独制表,表格请见附件2。
(三)老生纸质版发放材料请于9月11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科,新生纸质版发放材料请于10月10日前报送,
相应电子版请于对应时间发送至xsczzk@163.com。
附件表格.xls
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