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青年学生奋发向上,求实创新,学院决定在2023届毕业生中评选院级“优秀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3届毕业生(具有毕业资格的学生)
二、评选依据:
结合《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22版《学生手册》)的相关要求及条件,开展评优工作。
三、评选比例
二级学院:校级“优秀毕业生”为本学院2023届毕业学生总数的8%。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
(一)学生个人申报(2023年5月5日至5月9日)。由学生个人填写奖项申报表,提供相关作证材料。
(二)各二级学院审核(2023年5月10日至5月12日)。对于审核合格的评优候选人,必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天。
(三)学院复审和公示(2023年5月13日至5月15日)。学院评审小组对各二级学院审核无异的评选结果进行复审,并由学生工作部(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时印发相关表彰文件。
五、表彰和奖励
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学院进行全院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选要求
(一)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积极组织并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奖项申报,同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切实推进评优工作。
(二)以此项评选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增进毕业生对母校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提升毕业生爱校、荣校、兴校意识,从而对在校学生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七、材料报送
(一)申报人个人材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表》(“学工在线—下载中心”下载)、3个学年度的成绩单(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以及相关佐证材料。(注:申报人个人材料按照申报表、成绩单以及佐证材料的顺序以个人为单位装订整齐。)
(二)各二级学院汇总材料:《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学工在线—下载中心”下载)
以上材料于2023年5月13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处)思政与国防教育科,同时,电子版发送至hjmxsc@126.com。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