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校内勤工助学管理,科学规范岗位设置,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启动2024-2025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工作。
一、岗位设置
(一)校内的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固定岗位是指工作职责相对固定、业务相对稳定,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时间达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岗位。临时岗位是指因工作需要,学生应聘从事一次性、应急性、短期性的勤工助学活动。
(二)学生勤工助学主要从事用人单位日常辅助性工作,不得承担主体性工作。
二、岗位要求
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家庭经济状况较困难;
(二)没有考试不及格科目,有能力利用课余时间上岗;
(三)遵章守纪,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经过岗前培训,并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设岗流程
(一)各部门、各单位从学院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按需和合理设置的原则,提出设岗申请,于7月6日前报送《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2025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至学生工作部(处),电子版发送至xsczzk@163.com。凡直接涉及学生成绩、资金等学生切身利益的岗位,不得设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无实际需要的岗位一律不设,同时应充分考虑适应学生学习及工作的特殊性。
(二)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有关要求,同时结合学院学生资助资金预算情况以及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情况,提出2024-2025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建议,报学院领导研究审定,确定各部门、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数。
(三)用人单位根据审定的勤工助学岗位数,认真组织和开展本单位2024-2025学年勤工助学工作,做好学生岗前培训、考勤管理、工作量报送等工作。
四、其他事项
请各部门、各单位科学、合理提出勤工助学岗位设置需求,按时报送《岗位申请表》。已经设岗的用人单位本次需重新提交《岗位申请表》。逾期提交不再受理设岗。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