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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24-07-01 16:58:58  点击:  属于:通知公告

部门、各单位

根据《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校内勤工助学管理,科学规范岗位设置,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启动2024-2025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请工作。

一、岗位设置

(一)校内的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固定岗位是指工作职责相对固定、业务相对稳定,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时间达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岗位。临时岗位是指因工作需要,学生应聘从事一次性、应急性、短期性的勤工助学活动。

(二)学生勤工助学主要从事用人单位日常辅助性工作,不得承担主体性工作。

二、岗位要求

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家庭经济状况较困难;

(二)没有考试不及格科目,有能力利用课余时间上岗;

(三)遵章守纪,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经过岗前培训,并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设岗流程

(一)各部门、各单位从学院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按需和合理设置的原则,提出设岗申请,于7月6日前报送《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4-2025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至学生工作部(处),电子版发送至xsczzk@163.com。凡直接涉及学生成绩资金等学生切身利益的岗位,不得设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无实际需要的岗位一律不设,同时应充分考虑适应学生学习及工作的特殊性。

学生工作部(处)根据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有关要求,同时结合学院学生资助资金预算情况以及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情况,提出2024-2025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建议,报学院领导研究审定,确定各部门、各单位勤工助学岗位数。

(三)用人单位根据审定的勤工助学岗位数,认真组织和开展本单位2024-2025学年勤工助学工作,做好学生岗前培训、考勤管理、工作量报送等工作。

四、其他事项

各部门、各单位科学、合理提出勤工助学岗位设置需求,按时报送《岗位申请表》。已经设岗的用人单位本次需重新提交《岗位申请表》。逾期提交不再受理设岗。




学生工作部(处)

                                  20247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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