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4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4月6日。为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1.放假前,通过主题班会形式开展专题教育,加强现代祭祀理念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并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增强文明祭扫意识,倡导通过网络祭扫绿色文明的方式缅怀先人。
2.春季是各类传染性疾病和心理问题的高发季节,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宣传预防流行性感冒等传染疾病知识,注意饮食卫生,拒绝不洁外卖;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持续关心关爱重点学生群体,做好重点学生群体的心理引导和调适工作。
3.引导学生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外出乘车时坚持“安全第一”,不坐超载车辆,不坐有故障隐患车辆,不坐非正规营运车辆,不要随意乘坐陌生人的交通工具,防止被骗、被盗、被抢等事故的发生;在校学生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有良好的作息习惯,按时返回宿舍就寝,不晚归和不留宿外来人员。宿舍内不使用违规电器,不使用明火,包括点焟烛。
4.提倡学生“绿色”上网,不随意转发来源不明的信息,未经辅导员批准,严禁学生私自参加非校方组织的活动及集会,以免上当受骗。
5.加强宿舍巡查,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解决学生突发问题,坚持重大事件(问题)及时报告制度。
6.做好学生离校、返校信息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假期在校、离校情况明底数清、做到返校行程可追踪。请于4月3日前提交《学生假期去向登记表》(学工下载专区)电子版至学生工作部(处)备案。要求离校学生按时返校,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做好情况统计,并于4月7日上午9点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报学生工作部(处)。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