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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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来源: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日期:2012-10-17 15:02:29  点击:  属于:征兵报名

根据海南省2012年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武装部关于做好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的通知》(市美府[2012]12号)的精神,为做好我院2012年冬季征兵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一)男青年征集对象以2012届应届毕业生(2009级学生)为主体。2011级、2012级在校生和2010级毕业班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入伍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应征入伍。 
    (二)女青年征集对象为2012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2012级女生必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考并有高考成绩。 
在校大学生取得入伍通知书后要向学院申请保留学籍,退伍后申请复学。 
    二、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青年:应届高职毕业生为18至23周岁(1989.1.1至1995.12.31间出生),高职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1990.1.1至1995.12.31间出生),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2.女青年:高职应届毕业生18至22岁(1990.1.1至1995.12.31间出生),高职在校生年满18至20周岁(1992.1.1至1995.12.31间出生)。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二)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2008年8月22日公布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国征[2008]4号)和2009年补充规定执行。 
    征集条件的相关文件在学院保卫处的网站公布。 
    三、征集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方法:在校大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入伍并且符合条件的,请准备6张1寸彩照(照片背面写本人姓名),于10月30日17时前到学院人民武装部黄守官老师处登记报名,咨询电话:0898-65910515。 
    除在学院武装部登记报名外,女生必须同时于10月30日17时之前登录“女兵征集网上报名”平台自行报名,过后不再补报,网址是:
http://zbbm.chsi.com.cn/nvbing/dxnvb/,请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按时交到学院武装部,由学院武装部统一交到美兰区武装部。 
    完成专业课程学习的翌年毕业生(2010级学生)参照2012届毕业生的报名办法,除在学院武装部登记报名外,必须在10月30日17时前上“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站进行补报名,网址是:
http://zbbm.chsi.com.cn/;未完成专业课程学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2010级学生,按在校生的办法报名。 
    (二)体格检查:11月4日至7日到美兰区人民武装部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一般为解放军第一八七中心医院,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 
    (三)政治审查:2012年11月8日至25日进行政治审查。 
    (四)体格复检:2010年11月26日至28日,根据“双合格”名单,组织体检复查、政治联审,并组织心理测试。 
    (五)走访定兵:11月29日至12月9日为走访定兵和送审档案阶段; 
    (六)新兵起运:12月10日至12月底为新兵起运阶段,发放《入伍通知书》,进行入伍前教育,办理交接手续,按起运计划交接入伍新兵。 
    省征兵办统一组织全省应征女青年体检复查的时间拟定于11月15日、16日。 
    四、学费补偿资助政策及申请办法 
    1.2012届毕业生(2009级)或翌年毕业生(2010级)要上“预征报名平台”网站进行报名,网址是:
http://zbbm.chsi.com.cn/,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给学院武装部,经学院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学院武装部统一送到美兰区人民武装部审批,并由学生本人带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民武装部和教育部门做意见,并及时将表格寄回学院学生工作处周立斌老师处。2012年6月底前未参加预征的毕业生,须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民武装部取得校验号,上网补办上述手续。 
    2.2010级毕业班学生,能在11月30日前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并通过各科考试,只需参加实习(退役后可申请将参军入伍作为实习)至2013年6月毕业的毕业班学生,享受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按2012届高校毕业生的办法申请。 
    未完成专业课程学习,不能够取得毕业证书的,按在校生入伍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服役后复学继续完成学业,并在退役一年后申请学费资助,不能享受高校毕业生入伍学费补偿优惠政策。 
    3.2011级、2012年在校生应征入伍,在服兵役期间或退役一年内不享受学费资助。必须在入伍退役后一年以上,且须回学院就读,才能申请学费资助。在校生退役一年后,按学年进行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送到学生工作处,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申请金额按照学费标准,每个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4.高职毕业女生和在校生不需参加6月份的预征,须在每年冬季征兵时在网上预征报名系统直接报名应征,在校大学女生必须同时在学院武装报名,如果获准入伍,享受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各项优惠政策。 
    请各系(部)及时通知各班级,发动学生按时报名应征。 
  

 

 

                                           党政办公室  人民武装部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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